经济日报:稳定币概念火热,防范披着“稳定币”马甲的骗局
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近期稳定币概念火热,有不法机构以“金融创新”“数字资产”等为噱头,利用多数百姓对稳定币了解不足的特点,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诱导社会公众参与交易炒作,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此外,还有不法分子以稳定币为幌子实施诈骗活动。骗局形式五花八门,让人防不胜防。有的不法分子以“稳定币销售”为由头做局,打造杀猪盘收割投资者;有的不法分子将一些毫无价值的数字资产打包后高价卖给投资人;还有不法分子以炒稳定币为名头,忽悠投资人去海外跨境开户投资,骗取投资者资金。
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活动是国家坚决打击的金融犯罪行为,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活动都将受到法律制裁。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均属于非法集资。
利用“稳定币”等新概念进行非法集资具有以下明显特征。一是资质缺失。这些机构或个人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批准或备案,不具备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销售理财产品或发行证券的合法资质。二是概念包装。利用“稳定币”“去中心化金融”“Web3.0”等新概念进行包装和炒作,故意制造信息不对称,迷惑投资者。三是虚假承诺。不法分子往往夸大宣传、虚假承诺,如“稳赚不赔”“高额固定收益”“保本付息”等,利用公众追求高收益的心理吸引集资。四是资金池运作。其运作模式往往依赖于吸收新投资者的资金来维持运转或支付前期投资者的收益,一旦资金链断裂或项目方跑路,投资者将面临本金无法收回的巨大风险。
打击非法集资与集资诈骗活动需要常抓不懈。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非法集资以及集资诈骗活动的动态监管,提前预警。需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模式,运用行政处置办法,将非法集资的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监管部门需要加强金融领域行刑衔接,及时依法移送办案中发现的其他涉嫌犯罪案件,建设好防范非法集资活动“防火墙”。
投资者不要被虚假宣传所迷惑,不要相信非法集资人员编造的快速致富谎言,要高度警惕任何承诺高额回报、保本付息的投资项目,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规律。在进行投资理财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相关机构及产品的合法资质,选择持牌正规金融机构;自觉抵制、远离任何形式的虚拟货币炒作、非法代币发行及未经批准的“数字资产”投资项目,保护个人财产安全。若发现不法人员与不法机构以投资稳定币等名义从事非法集资行为,投资者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避免遭受个人财产损失。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 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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